新民市2024年度柳河沟镇等25个乡镇街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| |||||||||||
工程编号 | 210101TP******7 | 工程名称 | 新民市2024年度柳河沟镇等25个乡镇街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| ||||||||
标段编号 | 210101TP************ | 标段名称 | 新民市2024年度流河沟镇等25个乡镇街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全过程管理咨询 | ||||||||
建设单位 | 新民市******有限公司 | 填报单位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|||||||
工程类别 | 其他项目 | 招标方式 | 公开招标 | ||||||||
公示开始时间 | 2024年05月07日 | 公示结束时间 | 2024年05月10日 | ||||||||
项目所在区域 | 辽宁省·沈阳市·新民市 | 建设地点 | 辽宁省******街道、柳河沟镇、高台子镇、前当堡镇、法哈牛镇、东蛇山子镇、三道岗子镇、红旗乡、金五台子镇、张家屯镇、罗家房镇、陶家屯镇、大民屯镇、于家窝堡乡、周坨子镇、姚堡乡、大柳屯镇、卢家屯乡、梁山镇、新农村镇、大红旗镇、公主屯镇、胡台镇、兴隆堡镇******街道。 | ||||||||
拟中标单位信息 | |||||||||||
单位名称 | 项目负责人 | 注册资格 | 证书编号 | 投标报价 | 工程工期 | 质量要求 | 企业资质 | 评审得分 | |||
中标候选人情况 | |||||||||||
候选人排序 | 第一名 | 第二名 | 第三名 | ||||||||
单位名称 | 沈阳******有限公司 | 辽************有限责任公司 | 辽宁省市******有限责任公司 | ||||||||
项目负责人 | 程铭 | 关宇峰 | 王懋盛 | ||||||||
注册资格 | |||||||||||
证书编号 | |||||||||||
投标报价 | 2.500000% | 2.550000% | 2.450000% | ||||||||
工程工期 | 365日历天 | 365日历天 | 365日历天 | ||||||||
质量要求 | 合格 | 合格 | 合格 | ||||||||
企业资质 | [具有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] | [具有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] | [具有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] | ||||||||
评审得分 | 91.42 | 75.99 | 75.55 | ||||||||
企业业绩 | |||||||||||
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| 沈阳******有限公司 | 辽************有限责任公司 | 辽宁省市******有限责任公司 | ||||||||
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| |||||||||||
废标情况 | 废标单位 | 废标原因 | |||||||||
报价修正 | 修正内容 | 报价修正情况 | |||||||||
异议投诉 |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
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
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
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: 1.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:******:8022/TPBidder 2.在【业务管理】模块找到【投诉异议】菜单 3.异议提出:选择【异议】模块后【新增异议】 4.投诉提出:选择【投诉】模块后【新增投诉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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